2013年3月25日 星期一

不然梗要怎麼埋?


  其實我自己也不是很會玩梗的人,每次都喜歡弄一大堆,結果太想埋梗反而弄得很隱晦,反而讓讀者讀不出來Orz。不過上次看了葉子大跟亞蘇大的文章後,我倒是想到一些作品的鋪陳方式頗值得參考。

  我覺得「埋梗」有分顯性與隱性。顯性的是當你看完作品之後一定會明白其中道理;隱性則是在不影響閱讀的狀態下在文句裡暗藏玄機,看不出來不會影響劇情、看出來後則會增添文章的深度與風味。下面是我的看法:



【前後呼應型】

  《哈利波特-J.K. 蘿琳》

  J.K.蘿琳真的算是很會用梗的人了,有一次我印象最深刻的是《火盃的考驗》中,八卦記者竟然是未登記的變型術法師,偽裝成甲蟲到處探聽八卦。在揭發這個真相之前,小說中一直提到「馬份站在樹下捧著昆蟲講話」、「喵貍(?)落水後頭髮上卡了一只水甲蟲」......等橋段,用這樣的方式帶過至少三次,直到謎底揭開後,這些橋段都變得更具有意義,並且讓你驚呼連連。

  從《火盃》之後我便開始注意蘿琳埋梗的方式,不過後期就比較沒有安排得這麼精妙,如《混血王子》石內卜就是混血王子的梗雖然不賴,但她帶出的方式像是臨時塞入背景設定來強迫你接受事實,而不是像《火盃》有前跡可循。還有那個突然冒出的分靈體設定是殺小啦。

  
  《推理小說系列》
  
  很多人都會說,「想看作者怎麼埋梗,就看看推理小說吧」。我個人倒是對此態度保留,因為我看過的本格派偵探小說比較不是像是「給你出乎意料的轉折」,而較像是「擺明著等你來解謎」,我覺得就目的性上比較不相同。

  例如我看過艾勒里.昆恩的系列(不是全部),他喜歡前面製造一些疑點讓你揣測,然後在尾聲提醒你「真正的關鍵已經出來囉,犯人要現形囉!你找到了嗎?」來指向犯人的身份,然後前面的各種疑點都不算數了,犯人揭曉後再一一釐清之前埋下的疑點。

  不過推理小說的派系分類很多,所以許多作者在埋線索的方式也不盡相同,有興趣的話或許可以從本格派入門?


  《迷霧之子-布蘭登.山德森》

  我覺得布蘭登算是滿厲害的,他的作品華麗、熱血又重劇情、根本是小說界的海賊王。拿迷霧第一部來說,作者的應用方式比較像是在「設定裡埋梗」。這個我在讀書心得裡有提過:

  布蘭登帶入鎔金術的方式很巧妙,他並非一開始就說完,他設定了一大堆東西,但在開頭只給你一小部份,但你竟然覺得光這樣就已經很完整了,真他統御主的!故事進行時,再陸續揭開設定的層層面紗,最後才得以一窺全貌很多作者習慣讓角色一開始就摸透所有設定,但布蘭登並不是只用了這種方式。其中有段紋與凱西爾的對話是這樣的:
  「凱西爾。」她緩緩開口。「我認為就算在燃燒紅銅,審判者也能感覺到我們的鎔金術。」
  「不可能。」
  「我今天晚上辦到了。我穿透珊的紅銅雲找到她跟其他殺手,所以才能及時趕到(消音防捏他)那裡。」
  凱西爾皺眉。「妳一定是弄錯了。」
  「之前也發生過。」紋說道。「就算燃燒紅銅,我仍然能感覺統御主碰觸我的情緒。還有,我敢發誓,當我在躲那名審判者時,他在不該找到我的情況下找到了我。凱西爾,如果有可能呢?」
  例如上述的對話,作者很聰明的讓角色們也不明白鎔金術的全貌,好讓讀者在接觸這些設定時更有代入感,會隨著角色們一起困惑、揭發,進而理解作者背後設定的真正全貌,而且完全不會覺得突兀。

  像這樣的埋梗方式不算易事,一來是你必須確保你的架構十分完整精密、二來是你得想辦法不一次攤牌;就連布蘭登自己也是用幾百萬字來累積經驗後才有今天的完整度。所以......初學者建議不用挑戰這麼高難度的方式,但可以筆記下來參考,期中考會考(誤)。



【象徵隱喻悶騷型】


  稍微接觸過西方宗教的人都知道咬了一口的蘋果帶表什麼,或是十字、五芒星等圖案的意義。這就稱作「象徵」。最簡單易接觸的類似符號學一類,《達文西密碼》小說中就有對西方宗教的符號初步介紹,我自己也有買《發現教堂的藝術》,裡頭也有介紹很多西方宗教符號的形狀及涵意。

  另外例如水瓶或水塘可能暗指女人的陰部及子宮、柱狀物代表陰莖的性器官暗示等等,其實在很多文學作品裡都經常出現,跟宗教符號一樣都算是滿泛用的象徵物。還有鏡子!鏡子與倒影都是很棒(或者說很適合拿來用)的象徵物。

  之前曾經看過某個電影片段,男主角渴望自己成為A男,於是他偷換上A男的衣服,當A男回來時主角連忙躲到全身鏡後面,而電影畫面裡便看見主角躲在鏡子背後,而A男的身影則透過鏡子倒映出來,象徵主角內心渴望變成A男的渴望。


  那麼下面就用一些作品來示範吧:


  《花凋-張愛玲》(網路上找得到全文,自己摸索吧啾咪)

  特別將這篇短篇拿出來說,這因為是我少數看過的張愛玲作品,她卻能讓這篇故事深刻地烙印在我腦海裡。「一本好的小說,是當你每次閱讀他時都能找到更多不同的體驗。而不是閱讀完後沒有值得咀嚼的餘韻。」我曾經這樣說過,就是因為我看完了張愛玲的小說。

  例如《花凋》中有一段劇情是這樣:

  川嫦正迎著光,他看清楚她穿著一件蔥白素綢長袍,白手臂与白衣服之間沒有界限;戴著她大姊夫從巴黎帶來的一副別致的項圈。是一雙泥金的小手,尖而長的紅指甲,緊緊扣在脖子上,像是要扼死人。

  她用這短短一段話從「白手白衣」到「扼死人的項圈」,暗喻主角無法避免的死劫,配上張愛玲一貫的冷漠筆鋒,讓文章結束之後令人不寒而慄,陰冷的畫面在腦中躍然活現。然後每閱讀一次,感觸便越深,直到你永遠無法忘懷為止。


  《少年PI的奇幻冒險-李安》

  因為我還沒翻過原著,所以只好拿李安的電影來講。
  《PI》有點像是隱喻+前後呼應都有。例如蓮花在印度宗教上、甚至與母親連結的意義,以及蓮花出現在森林深處的原由;與女友告別的方式(別上手環、記不清告別的回憶),都在漂流島上重現一次。像這樣多次重覆之後到結局才顯現出來,這是較顯性的連結。另外島上的蒙狐暗指蛆、酸湖暗指胃酸等等,這都是較隱性的用法,在這部電影中含有大量這類型的象徵元素。我就不多贅述了。


  較硬派、傳統的文學偏愛這種用法,一來是讓讀者多了揣測的時間,並且為自己的故事設下一些空間,驚喜的程度與開門見山的方式又不大相同,是屬於內斂的用法,悶騷文藝人必備。我覺得用得好的話會讓讀者想一直重覆再讀,運用得不好的話(例如隱喻埋得好但故事本身不吸引人),讀者可能不會想再翻第二次書......有時候隱喻就是這樣,文章與讀者產生化學變化後,往往會跑出新的看法來,這就是隱喻最有趣的地方。如李安對PI的評價一樣,他自己心底有個標準答案,但不打算跟讀者說,希望讓讀者自己在這些空間中找出自己的解答。所以隱喻有時並不是為了讓讀者找到妳藏起來的答案,而是刻意留一些空間讓大家分享自己的觀點:D


  
【實際使用上的困難】


  《埋得太淺時》

  嗯,就是明明可以留到後頭慢慢揭曉的梗,卻馬上被揭穿。像《冰與火之歌》第一部開頭就遇到冰原狼(史塔克家徽)被鹿角(史坦尼斯家徽)哽在喉頭而死,剩下數隻小狼仔,原本是用來暗喻史塔克家將會四分五裂,而數之小狼則代表每個孩子的命運。
  當史塔克一撿到這些小狼時,作者自己就已在文中道出:「這對史塔克家未來是不祥的預兆」、「這些狼跟孩子的數量一樣,說不定這些狼代表了這些孩子」之類的話,雖然不用明講我們也能看得出來箇中涵意,但因為描述太過明顯刻意,導致破壞了原本該有的氣氛。


  《埋得太深時》

  這是我自己常遇到的狀況。因為不想讓大家知道太快,就埋得很隱晦,但反而讓讀者看不出來,之後再揭曉時力道也因此不夠強大。
  我猜想問題在於一開始沒有明確構思好伏筆揭曉的時機,以及安排伏筆出場的次數。並不是「我覺得」或「我知道」就因此大意,但自己校稿時真的難看出來,所以我覺得伏筆跟劇情設計或許要分開規劃才行......(汗)

  目前覺得伏筆出現的比例要依篇幅及伏筆的重要度決定。目前感想是短篇至少有一~兩次、中長篇至少三次,揭曉時則再出現一次,並且可以做一點回顧來引導讀者回想起之前埋梗的劇情。

  《你埋錯梗啦》

  一種是完全用錯含意;一種是埋下不必要的梗。
  前者就不解釋了,你做了很多設定,當然不可能一次說盡,甚至不一定能出現在小說裡。這時候就需要做出取捨,把比較不重要的梗拋棄,而不是不管大小一律丟進文章裡。

  假設主角本名其實不叫小明而是叫阿華,如果這個小設定就算揭穿了也不影響劇情,那麼你可以一句話帶過即可,不用包裝得好像很重要;但如果這類的細節設定太多,你又想要全都放進文章裡的話,可能到時會為了把每個伏筆揭開而花了太多不重要的篇幅。

  厲害的小說只要一個伏筆就能貫穿全場。至於取捨及鋪陳的程度,就是經驗了吧。


【結語】

  伏筆影響了氣氛、劇情發展、甚至影響了整個故事描述的方式,千萬不能輕忽。
  然而一部小說是否真的需要能貫穿全場的伏筆?我倒覺得還好,伏筆多的故事很有趣,但有些作品不需要這樣也能呈現出龐大的格局與壯闊。至於怎樣的伏筆才算是精彩有趣?我實在沒辦法舉例,自己去嘗試摸索才是最快的方式。

  還是那句話,別想太多,去寫就對了。

  以上,共勉之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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